檢送教育部辦理「104學年度中小學教師專業發展評鑑優良教學檔案甄選計畫」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5年5月6日臺教師(三)字第1050061739號函辦理。
二、依據該部推動中小學教師專業發展評鑑發現,教師透過教學檔案的製作,有助於強化教師系統思考能力及引導教師覺察教學問題,進而幫助學生有效學習,爰委請臺北市立大學辦理旨揭計畫,評選優質教學檔案,分享優良範例。
三、本甄選作業分3階段(詳如附件),說明如下:
(一)初審階段:
1、本縣各高中職校、國中小教專學校於本(105)年6月15日前完成校內初審。
2、6月22日前每校請薦送至少乙件優良作品至本縣教專中心(54443南投縣國姓鄉石門村國姓路237號,國姓國中許芫菱小姐收049-2721144#47)參與複審。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5年5月6日臺教師(三)字第1050061739號函辦理。
二、依據該部推動中小學教師專業發展評鑑發現,教師透過教學檔案的製作,有助於強化教師系統思考能力及引導教師覺察教學問題,進而幫助學生有效學習,爰委請臺北市立大學辦理旨揭計畫,評選優質教學檔案,分享優良範例。
三、本甄選作業分3階段(詳如附件),說明如下:
(一)初審階段:
1、本縣各高中職校、國中小教專學校於本(105)年6月15日前完成校內初審。
2、6月22日前每校請薦送至少乙件優良作品至本縣教專中心(54443南投縣國姓鄉石門村國姓路237號,國姓國中許芫菱小姐收049-2721144#47)參與複審。
(二)複審階段:
1、本縣教專中心於6月30日前完成全縣作品彙整。
2、7月10日前邀請內外聘審查委員進行縣內初審。
3、7月17日前通知特優、優等作者進行作品第一次建議修正。
4、7月30日前作者完成審查委員第二次建議修正。
5、8月20日前推薦本縣優秀作品提送臺北市立大學參加決審作品。
6、8月20日前完成參與本縣複審獲獎作者敘獎。
(三)決審階段:該部於本(105)年10月15日前完成。
四、本縣校長及教師專業發展中心負責審查所屬本縣內國中小、高中職校作品,完成複審修正並推薦送部參賽。
五、本甄選案相關事宜公告於臺北市立大學學習與媒材設計學系官網(http://lmd.utaipei.edu.tw/index.php),倘有未盡事宜請逕洽何芃誼助理,電話02-23113040轉8422、8423,電子信箱:rs327@ms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