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施行細則」第34條、第41條,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06年4月7日以臺教人(四)字第1060035014B號令修正發布。
有關「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施行細則」第34條、第41條,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06年4月7日以臺教人(四)字第1060035014B號令修正發布。(詳附件)
南投縣政府 函.pdf
教育部 令.pdf
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施行細則-第34.41.od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