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國史館台灣文獻館102年1月15日臺編字第1030000208號函辦理。 二、欲參加本年度評選者,請於本(103)年4月30日前提出申請。 三、本實施要點及申請表可於國史館臺灣文獻網站─公告欄─政府資訊公開─行政規章下載,國史館臺灣文獻館網址:http//www.th.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