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新北市政府教育局辦理107年度專任專業輔導人員督導員甄選簡章

說明:
一、依據新北市政府教育局107年1月4日新北教特字第1070017694號函辦理。
二、報名事項說明如下:
(一)報名資訊:
1、時間:107年1月19日(星期五)前以限時掛號寄出(郵戳為憑),並於信封註明「新北市107年度專任專業輔導人員督導員甄選(學校心理師督導或學校社工師督導)」。
2、寄送地點:
(1)學校心理師督導:234新北市永和區保生路25號(永平國小)。
(2)學校社工師督導:243新北市泰山區民生路33號(義學國中)。
(二)報名資格:
1、學校心理師督導:
(1)經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及格,並領有臨床心理師或諮商心理師證書者。
(2)具有碩士學位及相關專業資格,從事國中小學校心理師實務工作2年以上。
2、學校社工師督導:
(1)經社會工作師考試及格,並依社會工作師法領有社會工作師證書者。
(2)具碩士學位及相關專業資格者,需從事學校社會工作實務工作2年以上。或具學士學位及相關專業資格者,需從事學校社會工作實務工作5年以上。
三、甄試方式:本甄試案採計畫書及口試辦理,其甄試相關未竟事宜,請參酌甄選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