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修正「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公務人員休假改進措施」第五點及附表,並自一百零七年十一月十八日生效。
行政院修正「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公務人員休假改進措施」第五點及附表,並自一百零七年十一月十八日生效,請參考。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函.pdf
修正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公務人員休假改進措施第五點.pdf
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公務人員休假改進措施第五點修正對照表.pdf
「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公務人員休假改進措施」第五點附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