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修正「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審核地方特定公共事務設立行政法人處理原則」,並自108年3月11日生效(詳附件)。

行政院修正「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審核地方特定公共事務設立行政法人處理原則」,並自108年3月11日生效(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