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提升為一級開設,請確實規劃人力運用及辦公場所應變措施,並視疫情變化及實際需要啟動執行一案,轉知並配合辦理。
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提升為一級開設,請確實規劃人力運用及辦公場所應變措施,並視疫情變化及實際需要啟動執行一案,轉知並配合辦理。
南投縣政府 函.pdf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函.pdf
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應變措施指導原則.pdf
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應變措施檢核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