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縣僑光國小附設幼兒園109學年度招生簡章
一、 設立班級:貳班六十名(留原就讀之33名幼兒,再招新生名額為27名)。
二、 登記時間:民國109年4月30日起至109年5月1日止
(上午8:00至11:30 、下午2:30至4:00)。
三、 登記地點:本校幼兒園甲班教室。
四、 招收對象:年滿3足歲至未滿6足歲之幼兒。
(即103年9月2日以後至106年9月1日前出生者,申請國小緩讀核可者不受六歲之限制)。
五、 報名人數超過招收人數以公開抽籤辦理之。
六、 開學後不再受理登記招生事宜。
七、 登記資格:
為照顧弱勢族群,凡符合下列各款之一且檢附相關證明文件者,應予優先入園,並依
下列各款登記優先入園:
(一)第一順位:
1.低收入戶身份幼兒:持有鄉鎮市公所核發之低收入戶證明文件者。
2.中低收入戶身份幼兒:持有鄉鎮市公所核發之中低收入戶證明文件者。
3.身心障礙身份幼兒:依特殊教育法第六條之規定辦理鑑輔會鑑定安置者。
4.原住民身份幼兒:持有原住民籍相關證明文件者。
5.特殊境遇家庭之幼兒:持有特殊境遇家庭相關證明文件者。
6.中度以上身心障礙人士之幼兒:父、母或監護人之中度以上身心障礙手冊或證
明,依其障礙輕重程度依序招收。
(二)第二順位:
1.設籍或居留該鄉鎮之幼生。
2.幼兒園及其所屬學校教職員工(新學年度在職者)適齡子女。
3.家有兄姊就讀該幼兒園及小學部。
4.育有3胎(含)以上子女家庭之幼兒(出具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
八、雙(多)胞胎幼兒須分別填寫新生入園登記卡,但幼兒籤卡是否併為一張或分開投入籤筒,可由家長自行決定,並出具切結書。抽籤前,應將雙(多)胞胎幼兒家長之前述決定予以當眾宣佈,以維招生作業之公平、公正、公開。
九、一般幼生錄取順序:招收3歲以上至入國民小學前之幼兒,以滿5足歲幼兒優先錄取;次
順位錄取對象依序為4歲、3歲。
十、登記手續:(一)填寫報名表 (二)核對戶口名簿及相關証件。
十一、收費標準:依據南投縣公私立幼兒園收退費管理辦法。
十二、上課時間:(全日制)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7:30-下午4:00。
(半日制)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7:30-中午11:50。
十三、本園無幼童專用車須由家長親自接送。
十四、抽籤日期及地點:109年5月6日本校會議室公開辦理,隨即公布錄取名單。
十五、錄取報到日期:統一於109年6月23日上午8時至下午4時止辦理報到,正取幼生未
於109年6月23日(二)規定時間內完成報到者,視為放棄就讀,並依序通知備取名冊
幼生家長於109年6月29日(一)上午12時前遞補並完成報到程序,逾時不予受理。
十六、缺額遞補方式:由公開抽籤後補名單依序遞補。
十七、註冊收費日期:109年9月11日。
十八、錄取名單於民國109年5月6日公布於幼兒園教室前及南投縣僑光國小幼兒園網
站,並個別通知之。本校幼兒園服務專線:2333684轉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