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各機關辦理公務人員考績(成)作業要點第21點修正總說明、對照表及修正後全文各1份,請查照。

、 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110年12月9日部銓三字第11054065132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1份。

二、 旨揭各機關辦理公務人員考績(成)作業要點第21點業經銓敘部110年12月9日部銓三字第11054065131號令修正發布,並自發布日生效。請各機關辦理專案考績作業程序及110年度公務人員考績(成)作業相關事宜時,切實依現行公務人員考績法規及該要點辦理。

三、 另前開要點第21點修正總說明、對照表及修正後全文業登載於銓敘部全球資訊網/銓敘法規/法規動態/銓審司項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