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111年7月22日公告修正「醫事服務機構辦理口腔預防保健服務注意事項」部分規定一案
說明:
一、旨揭公告修正重點說明如下:
(一) 國小學童臼齒窩溝封填補助施作年齡條件,修正為6至12歲。
(二) 為優化服務品質,兒童牙齒塗氟服務之氟濃度修正為「至少22,600ppm以上」
二、 為維護兒童口腔保健權利,自111年9月1日起至112年1月31日止,為兒童牙齒塗氟保健服務須攜帶健保卡及兒童健康手冊之宣導期。自112年2月1日起,服務對象若未攜帶健保卡及兒童健康手冊,特約醫事服務機構不提供此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