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清明期間防火宣導
清明期間請牢記「四不二記得」原則:
「除草不用火(攜回丟棄)」、「紙錢不燃燒(放集中燃燒處或以功代金)」、
「爆竹不燃放」、「菸蒂不亂丟」
「垃圾要帶走」、備妥水桶(袋)或保特瓶儲水上山掃墓,以熄滅餘燼,預防山林田野火災
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