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教育部「公立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教師介聘辦法」,業經該部於中華民國112年12月18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120174956A號令訂定發布
轉知教育部「公立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教師介聘辦法」,業經該部於中華民國112年12月18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120174956A號令訂定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法規條文)1份(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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