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本府文化部103年11月6日府文推字第1030006818號函辦理。
二、文化部為提倡人文思想,增進多元文化,提升國人文史哲素養,特訂定「推廣人文思想活動補助作業要點」,補助對象為依我國法令設立登記或立案之法人、公私立學校、民間團體。
三、本案補助項目包含:辦理與人文思想相關之講座、論壇、研討會、學術交流活動、讀書會、工作坊及人才培育計畫、文史調查計畫、其他與人文思想相關之活動。
四、申請資料請於103年11月30日前(郵截為憑)寄:(郵遞區號 24219) 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13樓。
五、旨揭相關資料請至文化部網站(http://www.moc.gov.tw/downloadWeb.do?method=list§ion=1)下載,聯絡人:施昭霙小姐,電話:(02)85126000轉64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