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學年度國民小學樂樂足球種子教師講習會
102學年度國民小學樂樂足球種子教師講習會實施計畫
一、依 據:教育部體育署102年10月23日臺教體署(三)字第1020033474號函核准辦
理。
二、計畫目標:
(一)培養國民小學樂樂足球一、二年級教學人才,配合體育課程暨學年活動,以安全、趣味、易學之樂樂足球趣味競賽為媒介,建立學生良好運動習慣、促進低年級國小學童身體健康、增強體適能。
(二)培養縣市複賽及全國分區決賽裁判人才,提升教師參與樂樂足球推廣活動。
(三)鼓勵教師編撰樂樂足球趣味競賽活動及相關教材,增加低年級體育課程內容,提升小朋友學習成效。
三、組 織:
(一)指導單位:教育部體育署。
(二)主辦單位:中華民國足球協會、各縣市縣政府教育局(處)。
(三)協辦單位:中華民國大專院校體育總會、各大專院校足球相關社團及志工團體、各縣市體育會足球委員會、提供場館辦理講習活動之學校或單位。
四、實施項目:
(一)低年級教師講習會:課程表(如附件二)
(1)協同20個縣市政府教育局(處)共同辦理,每縣市一場次,每場次40人。
(2)舉辦縣市之各國民小學推派一、二年級教師或體育專任教師1人參加。
(3)金門縣、連江縣各推派一、二年級教師或體育專任教師共3人,參加臺北市
講習會,報名表(如附件五)。
(4)辦理時間、地點:
1、102年12月至103年2月假各縣市提供地點辦理(活動中心或體育館,
需有投影設備)。
2、辦理時間需配合舉辦縣市政府教育局(處)之規劃,檢附辦理時間地點調
查表乙份(如附件一),請於102年11月20日前mail樂樂足球信箱
3、預定辦理時間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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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辦單位 |
預定辦理時間 |
舉辦單位 |
預定辦理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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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 |
102年12月3日 |
新北市 |
102年12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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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縣 |
102年12月9日 |
基隆市 |
102年12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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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縣 |
102年12月13日 |
花蓮縣 |
102年12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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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縣 |
102年12月18日 |
新竹市 |
102年12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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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東縣 |
102年12月23日 |
屏東縣 |
102年12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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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 |
103年1月2日 |
澎湖縣 |
103年1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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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 |
103年1月8日 |
嘉義縣 |
103年1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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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市 |
103年1月13日 |
臺中市 |
103年2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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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縣 |
103年2月21日 |
南投縣 |
103年2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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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縣 |
103年2月26日 |
彰化縣 |
103年2月28日 |
(二)裁判講習會:課程表(如附件三)
(1)102學年度全國分區決賽承辦單位(臺北市、臺中市、高雄市)各辦理一場
次,共3場次。
(2)舉辦單位推派教師25人參加,其餘縣市推派3人參加。
(3)辦理時間、地點:配合臺北市、臺中市、高雄市辦理低年級教師講習會規劃
時段及地點。
(4)預定辦理時間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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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辦單位 |
參加單位 |
預定辦理時間 |
外縣市報名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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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 |
新北市、桃園縣、基隆市、宜蘭縣、花蓮縣、連江縣、金門縣 |
102年 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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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表(如附件五) 推派名單請e-mail: 樂樂足球信箱ctfa666@yahoo.com.tw 主旨請填參加『○○縣市裁判講習會名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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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 |
嘉義縣、嘉義市、臺南市、 屏東縣、臺東縣、澎湖縣 |
103年 1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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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 |
新竹縣、新竹市、苗栗縣、 南投縣、彰化縣、雲林縣 |
103年 2月19日 |
(三)國民小學低年級趣味遊戲競賽教材徵選:
(1)請各縣市政府教育局(處)鼓勵或推薦國民小學教師參加。
(2)檢附徵選辦法及教材設計表單(如附件四)。
五、課程規劃:
(一)由中華民國足球協會敦聘學者、專家、足球教練、裁判及國民小學低年級教師相
互研討,共同規劃簡易趣味遊戲課程, 並由樂樂足球推動小組研議相關教材內容。
(二)低年級教師講習會課程表、裁判講習會課程表(如附件二、三)。
(三)講習活動相關訊息、資料、表單,不定期公告於中華民國足球協會網站
http://www.ctfa.com.tw首頁『樂樂足球專區』。 聯絡人:史渤海
樂樂足球信箱ctfa666@yahoo.com.tw 電話:0933-819-839。
六、實施方式:
(一)中華民國足球協會敦聘講師、助教,並提供教材、教具等相關器材,負責全部
教學事宜、學員午餐及講師費、助教費、工作費、交通費、教學手冊、器材費、
膳食費、住宿費、及保險費等。
(二)水里國小負責提供場地及本縣市學員報名、報到事宜。
(三)報名方式:參加人員,依據各縣市規定之方式辦理報名。
七、獎勵辦法:
(1)辦理講習會相關人員,得依各縣市政府相關規定辦理敘獎。
(2)全程參加低年級教師講習會及裁判講習會學員,請各縣市舉辦單位各頒發6
小時研習時數。
(3)贈送參加低年級教師講習會學員『樂樂足球、標誌筒、標示盤』返校推廣(以校為單位,每校至多1份)。
(4)推薦優秀學員擔任樂樂足球相關教師研習活動講師或助教。
(5)贈送裁判講習會學員『紅黃牌』乙付,並推薦擔任縣市複賽、全國分區決賽
裁判或工作人員。
(6)樂樂足球趣味競賽教材徵選得獎教師,由教育部體育署頒發獎狀,並依各縣
市政府相關規定辦理敘獎。
八、經費:
(一)申請 教育部體育署惠撥補助款辦理。
(二)教師講習會學員午餐及相關活動費用由中華民國足球協會統籌辦理。
九、附則:
(一)辦理講習活動相關人員及參加學員,敬請原服務單位核予公(差)假。
(二)參加學員請於講習期間自備運動鞋及口笛。
(三)辦理單位替參加學員及工作人員(軍公教人員除外)投保意外險及醫療險。
(四)因天候、場地及不可抗拒之外力因素,辦理單位有權決定調整活動時間及地點。
十、本計畫呈送教育部體育署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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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體育署102學年度國民小學樂樂足球
一、二年級教師講習會課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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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 程 時 間 |
課 程 內 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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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0~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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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員報到、領取相關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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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 動 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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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30~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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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樂足球推廣簡介、規則說明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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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 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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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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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則說明02及臨場實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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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 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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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0~11:20 |
茶 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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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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球場實務訓練 (控、盤、傳球基本技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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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 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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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0~1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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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 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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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 動 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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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0~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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球場實務訓練 (基本技術、趣味競賽教學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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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 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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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0~15:00 |
球場實務訓練 (趣味競賽教學活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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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 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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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15:10 |
茶 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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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0~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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球場實務訓練 (編排班級教學活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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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 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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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0 |
賦 歸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