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銓敘部修正「公務人員因公猝發疾病或因戮力職務積勞過度以致死亡審查參考指引」第三點規定,並溯自民國一百零七年七月一日生效。

銓敘部修正「公務人員因公猝發疾病或因戮力職務積勞過度以致死亡審查參考指引」第三點規定,並溯自民國一百零七年七月一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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