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宣導:勿違規使用變造、偽造車牌
民眾「車輛行駛道路應依規定領用懸掛號牌,切勿違規使用號牌;使用偽變造車牌,將觸犯
刑事責任」,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南投縣道路交通安全聯席會報103年4月23日府授交全
字第1030082402號函辦理。
二、96年至101年註銷牌照車輛近22萬未依規定繳回牌照,且
警察機關執行違規超速、路邊違規停車之逕行舉發案中,
遭偽(變)造冒用行駛於公路案件屢出不窮,請利用各種活
動、管道協助教育民眾宣導勿違規使用偽變造車牌、以免
觸犯刑事責任。
刑事責任」,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南投縣道路交通安全聯席會報103年4月23日府授交全
字第1030082402號函辦理。
二、96年至101年註銷牌照車輛近22萬未依規定繳回牌照,且
警察機關執行違規超速、路邊違規停車之逕行舉發案中,
遭偽(變)造冒用行駛於公路案件屢出不窮,請利用各種活
動、管道協助教育民眾宣導勿違規使用偽變造車牌、以免
觸犯刑事責任。
